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
2023 年 12月 8日
目录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情况说明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工布江达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二、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市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助推进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文艺事业,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
(五)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六)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七)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管理和指导文物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出入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九)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指导全县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
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组织查处和督办县
域内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十)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二)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行政编制。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总计24905194.13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200818.32元),比2022年减少2746745.85元,同比减少9.93%,减少原因主要为当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总计24905194.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04375.81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75%,比2022年减少7491033.37元,同比减少28.6%,主要减少原因为项目减少。年初结转和结余1456530.8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5.85%,比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少4744287.52元,同比减少69.2 %,减少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结余结转。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905194.13,比上一年减少2746745.85元,减少9.9%,减少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及项目减少、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096335.14元(人员经费支出6589401.75元,公用经费支出506933.39元),占总支出的28.5%。项目支出17808858.99元,占总支出的71.5%。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89401.75元,占总支出的26.45%;商品和服务支出9145296.65元,占总支出的36.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3051.29元,占总支出的4.95%。资本性支出7937444.44元,占总支出的31.87%。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04375.81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75%,比2022年减少7491033.37元,同比下降28.6%,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目减少公用经费及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905194.13元,比上一年减少2746745.85元,减少9.93%;减少原因主要为当年人员、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减少。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05194.1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115060.27元,占总支出的92.81%;社会保障和就业745038.76元,占总支出的2.99%;卫生健康支出393657.1元,占总支出的1.58%;住房保障支出651438元,占总支出的2.6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45038.76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696500元,增加48538.76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93657.1,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24400元,减少30742.9元,减少主要原因为人员。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51438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569500元,增加81938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3115060.27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0099413.61元,增加3015646.66元,增加原因为专项、项目经费。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96335.14元,比上一年减少244133.62元,减少3.3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89401.75元,占总支出的26.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6933.39元,占总支出的2.0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97691.95元,比上一年增加10692.46元,增加12.29% 。主要原因为当年人员增加下乡次数增加,公车维护费及油料费支出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无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691.95元,比上一年增加10692.46元,增加12.29% 。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2023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2023年年初预算数9800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文旅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06933.39元,比上一年增加80567.7元,增加18.9%。
(二)会议费支出情况。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无会议费支出情况。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培训费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中共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共计4笔,实际完成采购5笔:
1、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采购错高村民俗文化体验馆修缮和陈列馆展示项目的函(一标段工程采购)送审价1244841.16元,中标价1110023.32元,节约价134817.84元。
2、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采购错高村民俗文化体验馆修缮和陈列馆展示项目的函(一标段设备采购)送审价1415353.23元,中标价1053772元,节约价361581.23元。
3、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采购工布江达县文体活动中心改造项目的函送审价2256149.21元,中标价2173568.15元,节约价82581.06元。
4、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采购大巴松措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项目的函送审价2000000元,中标价1995000元,节约价5000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2023年12月工布江达县艺术团前往苏州市参加中国体育博览会开幕演出,以独具特色的舞蹈展现了西藏特色的文艺表演并宣传和展示了林芝市及工布江达县的丰富文化底蕴和旅游资源;2023年3月县文旅局副局长在北京、上海、深圳、拉萨等地参加桃花旅游文化节推介会推介活动,共发放旅游宣传资料500份、播放宣传片12次;2023年4月桃花节以“四季如画,工布江达”为主题,以开幕式、体育竞赛、直播等为内容,打造了大型生态文化旅游节活动,还对工布江达县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县、林则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进行授牌;2023年9月第九届环巴松措国际山地自行车越野竞速赛在巴松措湖畔正式开赛,来自国内外的111名选手开展为期两天的竞速角逐;2023年2月县招商引资工作组赴中山市举办中山国旅西藏林芝桃花专列暨《中山援藏,情暖工布江达》分享会之文化旅游推介活动。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预算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综合评价得分为75.42分,评价等级为“合格”。
投入方面总分12分,评价得分5.33分;
过程方面总分28分,评价得分13.62分;
产出方面总分30分,评价得分27.5分;
效果方面总分30分,评价得分29分;
部门整体评价得分75.42分。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专项业务,指用于专项事务相关的支出。
五、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用于其他党办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