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市监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办公室、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工委办发[2020]35号)精神,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下设稽查队。
二、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林芝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全县企业在县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抽査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县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验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执行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部门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我县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18、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地方药材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9、负责药品(零售)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
20、负责医疗器械(一类)备案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行政许可及备案。
2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査检验计划、发布质量公告、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23、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25、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6、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039885.21元(其中结转342988.73元),比上一年增加649081.38元,增加 12.04%;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专项经费增加。支出合计6039885.21元,比上一年增加649081.38元,增加12.04 %;增加原因主要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039885.21元,比上一年增加649081.38元,增加12.04%;增加主要因为单位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增加,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039885.21元,比上一年增加649081.38元,增加12.04 %;增加原因主要为专项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30696.48元,占总支出的7.83%。项目支出1309188.73元,占总支出的21.68%。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4064.96元,占总支出的76.72%;商品和服务支出1405802.25元,占总支出的23.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96896.48元,314842.65元,增加 5.85%;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专项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39885.21元,比上一年增加649081.38元,增加12.04 %;增加原因主要为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9885.2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1339.87元,占总支出的7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753.84元,占总支出的8.03%;卫生健康支出268041.50元,占总支出的4.43%;住房保障支出455750.00元,占总支出的7.5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831339.87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862850.00元增加968489.8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5.07%。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84753.84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82100.00元增加2653.8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55%。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68041.50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02700.00元减少34658.5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45%,较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55750.00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84600.00元增加7115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8.45%,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0696.48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住房改革支出方面,比2022年减少633360.7元,同比下降13.39%,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工资五险相应减少。
(一)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52215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4.45%,比2022年支出减少686072.43元,同比下降19.48%,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75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0.25%,比2022年支出减少40457.16元,同比下降8.35%,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268,04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67%,比2022年支出减少34773.11元,同比下降12.97%,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455,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63%,比2022年支出增加127942元,同比增长39.03,主要原因为公积金基数调基并补缴住房公积金导致同比支出增加。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74910.44元,比上一年增加9098.01元,增加13.82%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910.44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增加9098.01元,增加13.82%,主要因为本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工作导致下乡次数增多,油料费增多。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35607.52元,比上一年增加了5614.74元,增长1.70% 。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年底,工布江达县市监局有车辆4辆。固定资产总额470000.00中:房屋类固定资产8546300元,车辆类固定资产4700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179700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工布江达县市监局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构建新型“效能建设、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四大体系,围绕“强党建、稳秩序、促发展、保安全”工作主线,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内部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扎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603.99万元。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预算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工布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综合评价得分为76.03分,评价等级为“合格”。
投入方面总分12分,评价得分4.33分;
过程方面总分28分,评价得分22.2分;
产出方面总分30分,评价得分19.5分;
效果方面总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部门整体评价得分76.03分。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市监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专项业务,指用于专项事务相关的支出。
五、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用于其他党办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