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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29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工布江达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情况说明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社局机关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机构

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于2010年7月成立,下设一个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公单位,2021年4月成立)和就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5月成立),下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只挂牌无机构编制),2023年预算编制范围内。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县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区、市关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五)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下设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公单位),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下设就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核定事业编3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只挂牌无机构编制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4626807.3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0431601.53万元,增加59%;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合计34626807.32元,比上一年增加20431601.53元,增加59%。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3年度收入总计7585288.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70376.61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70%,比2022年增加9975170.82元,同比增长70%,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专项经费资金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10456430.71元,占2023年度总收入的30.1%,比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多10456430.71元,同比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为2023有专项经费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626807.32元,比上一年增加20431601.53元,增加59%,主要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834885.85元,占总支出的13.96%;项目支出29791921.47元,占总支出的86%。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020128.36元,占总支出的72.25%;商品和服务支出2547355.15元,占总支出的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59323.81元,占总支出的20.38%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626807.32,比上一年增加20431601.53元,增加59%,增加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拨款支出合计3462.68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043.16万元,增加59%。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4626807.3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49434.46元,占总支出的95%;卫生健康支出328479.86元,占总支出的0.01%;农林水支出1058360.00元,占总支出的0.03%;住房保障支出390533.00元,占总支出的0.0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2849434.46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3430147.69元减少580713.23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98.2%。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28479.86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52500.00元增加75979.86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117.45%,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三)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58360.00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00000.000减少141640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90533.00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41,200.000增加49333元。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26807.32元,比上一年增加20431601.53元,增加5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39290.70元,占总支出的1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5,595.15元,占总支出的0.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3,233.37元,比上一年减少12,554.32元,减少35%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33.37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减少12,554.32元,减少35%。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95,595.15元,比上一年增加44465.17元,增加1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年底,工布江达县人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5,164,300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5,004,300元,占资产总额的96.9%;车辆类固定资产160000元,占资产总额3.1%。

(三)政府采购情况。工布江达县人社局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决算绩效情况。2023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人社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专项业务,指用于专项事务相关的支出。

五、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用于其他党办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机关决算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