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教育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情况说明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教育局纳入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工布江达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体育局牌子。
第三条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条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全县教育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教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县各学校稳定安全工作。
(四)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学校设置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县各类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工作,负责地方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统计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教育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全县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
(七)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预算执行和教育经费规范使用,参与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管理县级教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九)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受援工作,负责内地西藏班有关招生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开发体育产业市场。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统一规划全县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组织、协调全县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承担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相关工作。负责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运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三)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会议、机要、后勤保障、信息、收文、发文、文件阅办、公文管理、保密工作、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妇女儿童工作、教育工会、车辆管理、财产管理、教育援藏衔接。
2.财务室:负责教育体育营养三包等经费预算、管理。
3.党建办:负责党建、党务工作、党员档案管理。
4.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师资日常管理;师资统计;教师职称;教师档案;上级、网络培训组织安排。
5.资助办:负责资助管理,学生日报,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援助,精准扶贫工作,职业教育。
6.校财办:负责学校三包、营养餐经费管理。
7.基教办:负责学前、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各类招生考试;教育装备发放;内地班学生管理,村级幼儿园招聘教师管理。
8.督导办:负责督导、检查各学校办学方向、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9.稳安办: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德育队伍培训、德育活动开展、综治安全。
10.统计办:负责教育数据统计、分析;学籍管理。
11.教研室(电教馆):负责开展教研活动;县级培训、指导校本培训;语言文字工作;素质教育;教材征订发放;教育信息化建设、培训。
12.项目办:负责教育项目规划、建设、上报、下达、落实;项目统计、校舍排查;教育工程监督。
13.体育艺术办:负责组织各项体育比赛;群众体育、全民健身;阳光体育、体质监测。
第二部分
中共江达县教育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
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242430.57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613662.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91元,比上一年增加4010377.82元,增加94.76%;增加主要因为单位项目增加,经费增加。支出合计15856093.42元,比上一年增加11624040.67元,增加274.67%。
二、202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242430.57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36839.57元,占总收入的98.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91元,占总收入的1.28,%,年初结转和结余7613662.85元。
三、2023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856093.42元,比上一年增加11624040.67元,增加274.67%。其中:基本支出3646018.5元,占总支出的23%;项目支出12210074.92元,占总支出的77%。按经济分类支出显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3174.88元,占总支出的21.84%;商品和服务支出8017141.79元,占总支出的50.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9857.13元,占总支出的6.87%;资本性支出3285919.62元,占总支出的20.72%。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136839.57元,比上一年增加3995022.82元,增加96.46%,增加主要因为2023年单位项目增加、经费增加。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750502.42元,比上一年增加11608685.67元,增加280.28%,增加主要原因为当年项目增加、资金增加。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0502.4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12785738.69元,占总支出的80.6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965.26元,占总支出的16.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739.92元,占总支出的3.24%;卫生健康支出204423.55元,占总支出的1.29%;住房保障支出245635元,占总支出的1.55%。
(一)教育支出(类)支出12785738.69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2816870元相比增加9968868.69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453.9%。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000965.26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2500000元相比减少499034.74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8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13739.92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252600元相比增加261139.92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203.38%。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04423.55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153900元相比增加50523.55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132.83%。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45635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196900元相比增加48735元,完成年初决算数的124.75%。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6018.5元,比上一年减少464286.25元,减少11.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63174.88元,占总支出的21.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2843.62元,占总支出的1.1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0499元,比上一年增加1744.71元,减少4.5%。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本单位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0元,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4.公车运行维护费40499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增加1744.71元,减少4.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九、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591元,主要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2843.62元194423.61元,比上一年减少11579.99元,减少6 %。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年底,工布江达县教育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6545626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4700000元,占资产总额的94%;车辆类固定资产300000元,占资产总额6%。
(三)政府采购情况。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7项:
1.工布江达县教育局采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三包”物资项目(冬装),送审价1047990元,预算价886702元,中标价876350元,节约价171640元。
2.工布江达县教育局采购41所幼儿园玩具教具,送审价791510元,预算价702890元,中标价696645元,节约价94865元。
3.工布江达县教育局采购11所幼儿园室外场地铺设人工草坪,送审价700287.18元,预算价628132.56元,中标价624752.86元,节约价75534.32元。
4.工布江达县教育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三包”床上用品,送审价1219003元,预算价960348元,中标价957312元,节约价261691元。
5.工布江达县教育局采购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三包”校服冬装,送审价911366元,预算价911366元,中标价908846元,节约价2520元。
6.工布江达县教育局采购工布江达县中小学、8所乡镇小学供暖项目采购,送审价3447125元,预算价3382971.22元,中标价3372120元,节约价75005元。
7.工布江达县教育局采购工布江达县学生防近视光源改造采购项目,送审价657370.28元,预算价615939.38元,中标价612923元,节约价44447.28元。
(四)决算绩效情况。2023年度本单位绩效评价项目共7个,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金额共计8048948.86元,用于教育局局各项教育体育支出等。我单位积极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根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从部门决策、部门过程、部门产出、部门效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工布江达县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各部分绩效评价得分如下: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12.00分,评价得分6.80分;
部门过程指标分值28.00分,评价得分23.00分;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30.00分,评价得分29.25分;
部门效益指标分值30.00分,评价得分20.00分;
部门满意度指标分值10.00,评价得分10.00分
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为89.05分,评价等级为良。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工布江达县教育局无重大项目。
十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工布江达县教育局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