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风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负责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景区的贯彻落实,负责协助、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制定景区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景区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景区建设规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旅游产业政策并拟订实施办法;

(三)负责对景区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调研并提出对策,负责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

(四)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景区国有资产管理;

(五)负责景区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洽谈工作,为进入景区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负责景区森林、土地等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房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景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负责保护景区内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协助监管生态旅游秩序;

(七)负责景区内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和管理;

(八)负责对景区内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监测,制定保护措施;负责保护景区内的天然林、珍贵树木,保护森林景观优势特色,提高森林风景资源的游览观赏和科普价值;

(九)负责景区社会事务及公益事业工作

(十)负责景区防火、文物及古建筑的管理和保护;

(十一)负责景区党的建设、群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