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仲莎乡卫生院2025年度单位预算
2025年1月21日
目录
第一部分工布江达县仲莎卫生院单位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仲莎卫生院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工布江达县仲莎卫生院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仲莎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提供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优化职业环境,降低医药费用,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就医,不断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服务。
2、为人民群众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3、承担保健、预防、康复、健康教育等医疗事业发展任务,起到区域性指导的职能。
4、承担每年居民健康体检,为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藏西医为主的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5、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
6、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7、负责配合做好全镇卫生技术人员(村医)的教学和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饮食卫生等工作。
8、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改善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就医,树立“健康第一、患者第一”的思想,为提高全乡人民的健康水平服务,提供藏医与现代医学技术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9、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引导树立正确的政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0、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和中医政策,防治疾病,保障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1、树立患者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现代化医院。 机构设置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仲莎卫生院卫生院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工布江达县仲莎卫生院单位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仲莎卫生院2025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77.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9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77.66万元,同比增加37.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上年结转万元7.35,占2.6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31万元,占97.37%;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77.66万元,同比增加37.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5.87万元,占95.75%;项目支出11.79万元,占4.2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7.66万元,同比增加37.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70.3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7.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0.3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4.7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社保基数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0.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万元,占10.59;卫生健康支出221.17万元,占81.82%;住房保障支出20.49万元,占7.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8.6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8.6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年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科目核算,上年资金执行数24.91万元,增加3.74万元,增长13.05%,差异来源与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预算数为200.1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9.73万元,增长9.86%。主要是2025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院(项)预算数为3.4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29万元,增长96.48%。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取消;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0.49万元,比2024年执行增加1.52万元,增长7.42%。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4.4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1万元,增长47.3%。主要是单位有上年结转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3.1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3.1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年使用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科目核算,上年资金执行数11.39万元,增加1.76万元,增长13.38%,差异来源与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8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28.99万元、津贴补贴126.82万元、奖金12.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8.6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3万元、、住房公积金20.49万元。
公用经费16.9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3.00万元、印刷费0.30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1.30万元、专用材料费2.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劳务费1.30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万元、工会经费3.4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4万元,公车运行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2.1万元2.02%,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辆,国内公务接0待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工布江达县县仲莎卫生院卫生院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8,比2024年预算(增加)1.96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1车辆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0车辆、应急保障用0车辆、执法执勤用0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1车辆、其他用0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0个,资金270.3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0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无此项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